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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共有8章53条,对推进横琴自贸片区建设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办法》是全国首个自贸片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自贸区改革创新的生动案例,成为继《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后,又一个在立法层面上全面推进横琴发展的基石。
记者翻阅发现,《办法》亮点突出,有不少创新之处。如设置了 对接港澳 专章,明确了十条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新举措,强化与港澳经济深度合作,这也体现了横琴自贸片区的使命和特色。其中,《办法》提出,实施港澳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重点在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服务等专业服务,以及金融服务、交通航运服务、商贸服务、科技服务等领域,进一步取消或者放宽对港澳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
在投资开放方面,《办法》明确,区内投资者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除国务院规定对境外投资项目保留核准外,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办法》还提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可以用研发技能、管理才能等人力资本出资,这是在全国范围率先用法规形式认可人力资本出资制度的创举。
市法制局局长王智斌用一句话概括说,《办法》充分发挥了横琴自贸片区在创新引领、产业带动、功能辐射等领域优势,在立法层面为横琴自贸片区建设保驾护航,让横琴未来的改革创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横琴新区管委会主任牛敬表示,《办法》紧扣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横琴时提出的要求,贯彻了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的五大发展理念。
《办法》解答了横琴自贸片区未来发展的三个问题。 牛敬说,一是明确了 干什么 ,即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建设趋同港澳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二是指出了 怎么干 ,即 全市办自贸,自贸为全市 ,举全市之力、整合资源,共同建设横琴自贸片区;三是找出了 试验点 ,即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率先突破,先行先试,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深化粤港澳合作,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