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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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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颐景苑小区游泳池被建筑垃圾填埋

添加时间:2018年2月1日 来源: 上海工程建筑律师   http://www.zhwstzls.cn/
案情: 物管从去年2011年11月开始就将砖石垃圾堆在这里,此前只在小区张贴通知,根本没和业主商量。 火炬区颐景苑小区住户陈先生回忆说,物管在去年10月份张贴通知称,为了防止孩童在这个旧游泳池玩耍出事,物业决定填埋这个池子,期间他提出反对意见,物管却不予理会。 这个游泳池在小区最初的规划图上是存在的,我就是冲着这个游泳池置业,现在却变成了 垃圾场 ,真叫人气不打一处来。 陈先生说,在他入住时物管还派发了《入住小册子》,里面规定了物管不得随意改变小区的公用设施和绿地,物管现在的做法太不合理。  另一住户管先生介绍说,上周日他本打算找物管提意见,却被工作人员大声呼喝。 由于物管没有实际的恢复行动,我就去询问物管是否有权利这么做,没想到物管处的工作人员却说出 你是谁啊 、 投诉也没用 之类的敷衍话。 管先生说,后来物管的经理来到现场,向他承诺周一就叫环卫工人清理垃圾,可直到昨天,仍不见有人清理。  网友和业主所指的游泳池就坐落在颐景苑物管处隔壁,四周都建有住宅楼,场地四周围绕着黑色的尖顶栏杆。游泳池主体由三个连体圆形泳池组成,如今已被大小不一的砖石所填埋,旁边有三个蘑菇状凉亭和一个女神雕塑,远处还堆积着不少树枝花盆等垃圾。而堆在池里的都是一些建筑垃圾和绿化植物,从中可见不少砖头瓷片和已经腐烂的年花,现场弥漫着刺鼻的臭味。泳池不远处有一个垃圾房,里面却空无一物。律师意见:广东翔宇律师事务所徐周生律师指出: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游泳池属于公共设施,与其相关的改建行为需要公开征询业主的意见。物管如有违规行为,业主有权对其进行起诉。 (中山商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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