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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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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经适房建成“鸡肋”

添加时间:2016年11月17日 来源: 上海工程建筑律师   http://www.zhwstzls.cn/
在不少地方,不仅经适房的位置、质量等难以让人满意,而且经适房的价格也趋于“商品房化”,让低收入群体难以承受……
  8月3日《新京报》报道,石家庄市今年推出的首批经适房,上千套遭遇弃购。申购者指出,经适房利润超过国家规定的3%,导致定价超高。当地有关部门一方面承认定价较高,一方面表示定价合理。石家庄市政府副秘书长董玉辉则明确表示“没有降价空间”“这不是闹一下就降的问题,毕竟属于国有资产”。
  经适房是面向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住房,其最大特点或优势就是房价便宜。但是,占此“便宜”是要付出“代价”的:经适房并不具备完全产权,不能出租,若干年内不能出售,而且经适房的地理位置、户型、小区环境、物业管理等方面往往也不如普通商品房。这样简单的一笔账,低收入群体早已算得清清楚楚,如果经适房售价没有足够吸引力,谁愿意购买呢?报道称,石家庄这批经适房每平方米售价仅比附近普通商品房低200元到400元——这样的经适房与鸡肋无异,难怪会有那么多人弃购。
  从道理上讲,经适房原本应该比普通商品房便宜很多。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一方面,经适房建设用地应由地方政府以划拨方式供应,即经适房售价中不包含土地成本;另一方面,经适房开发商的利润不得高于3%。众所周知,土地成本和开发商利润占了房价的相当比例,如果上述两项规定得以切实贯彻执行,那么经适房售价就不会每平方米只比普通商品房低200元到400元。所以,我们难以理解石家庄这批经适房为何“没有降价空间”,更想知道开发商的利润有没有“降价空间”。
  更为让人担心的是,即使把弃购的经适房作为商品房出售,以现有价格能卖得出去吗?
  经适房形同鸡肋以及弃购经适房现象,并非始于石家庄。此前,不少城市都遭遇过类似尴尬。政府的好意为何得不到积极回应,甚至少有人领情?经适房就像是一块“试金石”,检验着地方政府“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诚意。如果地方政府确实是想低收入群体所想,诚心诚意地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那就会把经适房售价定得低些、再低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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