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建筑律师

-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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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必须经司法鉴定吗?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可以终止的情形

添加时间:2022年9月15日 来源: 上海工程建筑律师   http://www.zhwstzls.cn/

 杜锋律师,上海工程建筑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恒业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文字必须经司法鉴定吗?



文字必须经司法鉴定吗


文字不是必须经司法鉴定的。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内物、毛发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司法精神病鉴定,即对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没有刑事能力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刑事技术鉴定,即对指纹、脚印、笔迹、弹痕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会计鉴定,即对账目、表册、单据、发票、支票等书面材料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技术问题鉴定,即对涉及工业、交通、建筑等方面的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等。


关于签字的法律效力问题,首先并不是签字了就有法律效力,签字只是当事人对文件的确认,文件是否有法律效力是从文件内容来判断的,签字后文件才生效。比如有些文件约定“必须签字加手印”,那么即使签字了,该文件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签字可被模仿,但大部分情况下模仿的签字能够鉴定出来,也有极个别是无法鉴定的;在诉讼中,可以请求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出来;如果一般纠纷时因签字纠纷,也可以找相关的专家鉴定。


另外,得注意在司法鉴定程序过程中,签字的时间是无法鉴定出来,只有在极个别情况下才能鉴定出来,即使要求鉴定机构鉴定签字的时间,人家也不会接受这样的业务。


在实务中,为了避免因签字产生的纠纷,最后在签订合同或文件时,按手印是比较保险的方式,所以最好是签字加按手印。


一般来说,需要对文字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况都是涉及到书面材料、容易被篡改、临摹的证据等,例如:遗嘱、支票、账簿等,因为文字的真伪性直接影响到审判结果,因此才必须进行鉴定。另外文字鉴定不只是鉴别真伪,还可以鉴定文字的形成时间、形成条件等,这也能从侧面佐证。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可以终止的情形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可以终止的情形有几种


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1、发现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2、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鉴定材料耗尽、损坏,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


4、委托人的鉴定要求或者完成鉴定所需的技术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5、委托人不履行司法鉴定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或者被鉴定人不予配合,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6、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7、委托人撤销鉴定委托或者主动要求终止鉴定的;


8、委托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9、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其他终止鉴定的情形。


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并根据终止的原因及,酌情退还有关鉴定费用。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在什么时候做


伤残鉴定一般是在治疗完成后就可以进行,具体如下: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不同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总是少不了进行司法鉴定,但是申请鉴定之后也有可能出现鉴定终止的情况,主要在上述几种情形下会导致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终止。而一般申请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往往都是在伤者治疗完成之后进行,而实际的鉴定时间也还需要当事人自己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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